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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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保障快手商家服务市场开放、公平的市场秩序,维护服务商、商家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服务市场的服务商/开发者,以及在服务市选购应用的商家,在服务市场从事交易等活动。
2. 定义
2.1 快手商家服务市场:指快手开发并运营的应用或服务发布、在线交易市场和管理系统,快手为交易双方完成应用或服务交易提供技术服务。
2.2 服务商:指快手账号中通过有效申请并通过验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开放平台进行应用开发,并通过服务市场发布并在线销售应用、提供相关服务的服务商。
2.3 商家:指在快手平台开设店铺并通过快手商家服务市场订购应用或服务商品的商户。
2.4 应用:指服务商在快手小店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以下简称“应用”。
2.5 快手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是指快手提供一些计算机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者可以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应用以服务于自身或快手平台其他用户。开发者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应用编程接口调用指定的功能服务,访问由快手提供的或用户授权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和/或来自其他快手应用程序的数据信息,或者由开发者应用向快手提供数据,开放平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多个API、编程工具和文档。
2.6 服务商违规:指服务商发布、销售应用或服务商品期间违反本规范或其他服务市场规则的规定。
2.7 服务商清退:指将服务商名下所有应用及服务商品下线,停止其所有应用的快手开放平台API调用(如有),并永久限制服务商账户权限,届时该服务商的应用及服务商品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且无法成功订购,已订购其应用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商家将无法继续使用相应应用。
3. 准入条件
3.1 入驻服务市场的服务商必须为开放平台企业开发者,已签署《快手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开发者协议”),并应按照开放平台要求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签署并遵守《快手服务市场服务协议》。
3.2 服务商应当满足服务市场关于特定类目的准入要求,具体以快手发布的各类目管理规则为准。
4. 服务发布规范
4.1 服务商发布应用或服务需在系统提交发布申请,经快手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服务市场。
4.2 服务商提交发布申请时,应当根据服务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目,审核通过后,服务商将无法自行修改服务类目。服务商发布应用产品的,应当同时应遵守开发者协议及开放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则。
4.3 服务商应当提交完整的应用或服务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4.3.1 服务的名称、Logo、详情、回调地址、内容等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信息;
4.3.2 服务详情须如实描述,内容详尽清晰,不得包含虚假描述、夸大描述的信息;
4.3.3 服务功能的描述须规范,服务功能、界面设计及帮助体系须完善,用户使用体验顺畅;
4.3.4 不得出现与快手平台、服务市场及本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重复发布相同或相似的服务信息;
4.3.5 服务商账号发布应用类服务的数量上限为5款。
4.3.6 同款服务或类似服务不得重复发布。
4.4 服务市场禁止发布功能/服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4.4.1 首次审核上线后,服务商更改应用的功能导致核心功能明显不符合所在类目定义的应用,具体请参照各类目标准。
4.4.2 自带注册或登录功能的应用。
4.4.3 骚扰用户或影响用户浏览路径的服务/功能。
4.4.4 提供或引导将站内订购与交易引到站外存在风险的服务。
4.4.5 提供引导好评返利信息发送等服务。
4.4.6 服务商发布的服务不得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情形:含有违反服务市场规则、开放平台规则或快手平台规则的功能。
5. 费用支付与结算
5.1 商家订购应用或服务的每笔交易,快手收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该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2 快手平台保留对技术服务调整的权力,以平台公告或消息等形式通知。
6. 服务市场违规行为及处理
6.1 服务商发布应用或服务及相关信息违规的情形包括:
6.1.1 服务或相关信息存在违法或侵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的名称、Logo、详情、回调地址、内容等包含涉嫌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恐吓或骚扰他人等违反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下同)或涉嫌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下同)的相关信息。
(2) 应用/服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3) 应用/服务直接或间接地与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进行链接。
6.1.2 服务或相关信息存在虚假宣传、夸大描述、滥用或过度承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服务宣传页面等位置带有虚假宣传、夸大描述、滥用或过度承诺等功能性、效果性的宣传;或与商家沟通中未经允许利用官方或其工作人员名义进行宣传,或者未经允许使用官方活动名称/logo/模板/标识进行宣传;使用失效的官方活动/产品名义进行宣传,或以失效的官方身份进行宣传,或以未订购过该服务的商家名义进行宣传。
(2) 服务或相关信息中出现与应用功能、服务内容不相符的宣传或描述。
(3) 其他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简介、详情描述包含绝对化用语等)。
6.1.3 服务或相关信息存在描述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标题、详情页、服务或服务商的logo含有违规字样。
(2) 详情描述不完善,缺少相应介绍模块,影响商家体验。
(3) 服务功能与快手平台业务不相关。
(4) 服务标题或服务详情描述重复堆砌关键词。
(5) 服务内含有与服务市场无关的广告信息。
(6) 重复发布相同或近似服务。
(7) 服务未发布在与服务类型相关的类目下。
(8) 服务页、sku表述的服务周期与服务商实际设置的订购周期不符。
6.1.4 服务或相关信息存在描述不规范情形,且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未发布在与服务类型相关的类目下,且多次违规;代运营服务等特殊类型的服务错放类目。
6.1.5 服务定价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存在虚假免费情况。
6.1.6 发布快手平台禁止发布的功能或服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应用功能或服务内容损害商家利益,或为他人损害商家利益提供便利条件或帮助。
(2) 服务含有违反服务市场规则、开放平台规则或快手平台规则的规定功能或内容。
(3) 服务商更改应用的功能导致核心功能明显不符合所在类目管理规则之规定(含中途修改后与类目规则不符)。
(4) 服务中含有告知或诱导商家至快手平台以外的其他平台登录、注册或使用服务的相关链接或说明。
(5) 骚扰商家或影响商家浏览路径的功能。
6.2 服务商行为违规的情形包括:
6.2.1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之间进行抄袭、恶意评价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2) 服务商用评价/留言接口发布广告信息、伪造或篡改会员评论/留言。
(3) 不得引导商家对工具和服务做出不客观的评价
6.2.2 服务响应、投诉超限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投诉介入量超过5次/月。
(2) 未及时处理商家投诉超过5天,或对商家或平台的反馈未响应超过2天。
(3) 服务因违规被处罚后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全部违规行为。。
(4) 服务商拒绝提供商家服务,且平台介入3次无反馈。
6.2.3 违反交易安全防控规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引导或帮助商家违反快手平台规则。
(2) 服务商诱导商家提前确认付款,造成商家利益受损。
(3) 违反各类目接入规则(除服务定价、服务发布以外的违规行为)。
(4) 服务商涉及退款纠纷且情节严重,且未及时主动有效处理。
6.2.4 违背服务承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未按照约定向商家提供其承诺的服务,损害商家权益。
(2) 服务商未经商家同意,提前关闭软件或中止服务。
(3) 其他违背服务承诺导致商家被快手处罚或遭受损失。
6.2.5 服务商未经快手允许出售、转让应用或账号。
6.2.6 服务商向快手员工行贿等违反服务协议“反商业贿赂条款”相关规定的情形。
6.3 服务商提供服务不稳定的情形包括:
6.3.1 服务出现服务器故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未提供稳定、可靠、合法的服务,所发布的服务中断超过一个工作日。
(2) 因系统升级、机房调整、线路切换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断服务,服务商未提前3天在其服务页面向商家进行公告。
(3) 服务因遭受DDOS等攻击而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6.3.2 服务不能正常访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连续7天的平均可访问率为0。
(2) 服务连续7天的平均可访问率>50%且<90%。
(3) 服务连续7天的平均可访问率>0且≤50%。
(4) 应用未通过性能测试或存在应用缺陷,导致应用长时间(3小时及以上)不可用,或影响300家(含)以上商家受到影响。
6.3.3 服务商已停止服务,或经快手平台判断该服务商实际已停止提供服务,且未下架。
6.4 服务商及其客服不得诱导非官方交易(指主动诱导用户或接受用户的要求,尝试或实际通过非快手官方服务市场渠道进行交易或收付款,或者实施其他提高交易风险、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类似行为),服务商及其客服诱导非官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线上或线下与用户尝试或实际通过非快手服务市场平台提供的渠道进行交易或收付款,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使用银行账号或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二维码、购物链接、第三方平台店铺或商品信息等;
6.5 服务市场违规处理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6.5.1 服务隐藏,指服务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但不影响已订购该服务的商家继续使用和续订,以及新商家的订购。
6.5.2 服务下架,指服务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但可重新上架,上架后可被订购。
6.5.3 新服务发布冻结,指服务商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新的服务内容且无法被成功订购。
6.5.4 服务冻结,指服务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且无法被成功订购,已订购该服务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商家可以继续使用,但到期后将无法续订。
6.5.5 服务清除,是将服务商名下的一款或多款服务下线并停止被处理服务的快手接口调用,届时服务将无法在服务市场列表展现且无法被成功订购,已订购该服务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商家将无法继续使用服务。
6.5.6 取消类目资质,指下架对应类目的所有服务,并取消服务商在对应类目发布服务的权限。
6.5.7 服务商存在上述6.1至6.3条所述违规情形的,快手平台有权采取服务隐藏、服务下架、新服务发布冻结、服务冻结、服务清除及快手平台根据服务市场管理需要不时制定的其他违规处理措施。
6.5.8 在快手开放平台没有开放相关数据接口权限的情况下,服务商通过爬虫等行为收集快手平台相关数据的,快手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限制账户功能、限制发布服务、服务隐藏、服务下架、新服务发布冻结、服务冻结、服务清除、停止支付未结款项、服务商清退等违规处理措施。
6.5.9 若服务商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即骚扰他人)的行为,快手将在调查过程中视必要性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直至调查结束。骚扰他人行为,包括并不限于骚扰、侮辱、恐吓、报复性对商家店铺中差评等行为。
6.5.10 基于服务市场的管理需要,为避免重复铺货、干扰服务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商家选购体验,同一服务商在服务市场经营相同或类似服务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服务商账号。
6.5.11 服务市场以同一服务商所涉所有账号和服务为维度进行管理和违规处理,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快手排查认定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服务商账号,均视为同一服务商。服务商违规的,快手有权对同一服务商所涉所有账号和服务实施同等程度的限制或违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在实施原有限制或违规处理措施的情况下,服务市场还可对同一服务商所涉所有账号和服务进行服务清除、服务商清退。
6.5.12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快手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快手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
7. 服务商退出
7.1 主动退出。服务商主动申请退出服务市场,需满足下列条件:
7.1.1 应用或服务商品均已下架,无正常在售。
7.1.2 应用或服务商品交易均已完结。
7.1.3 无未完结的退款、维权、投诉等纠纷。
7.1.4 无未完结的任何费用催缴或赔付。
7.2 被动清退。服务商出现违规情形的,快手有权依据本规范、服务市场规则进行服务商清退,同时快手保留根据其违规则影响结果清退的权利。
7.3 退出服务市场期间行为规范:服务商主动退出或被动清退处理期间,快手平台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冻结、新发布服务冻结、停止支付未结款项等措施。
7.4. 在此期间服务商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服务商须主动提取其服务的用户数据,保证该等服务的订购用户在最长订购期满后三十天内能够正常使用(如适用);
(2)服务商在退市申请受理期间不得私自停止服务,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
8. 附则
8.1. 服务商发布特定类目服务的,应当同时遵守相应的类目管理规则。
8.2. 本规范于2020年2月12日生效。